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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14/2007 Yr1 SemA 杂记回忆录图什么我同屋跟我说有条友真厉害,拖张台到草坪边上的铁凳子边。我说什么台?写字台?什么人?local人? 到窗边一看,一看不要紧,什么没看清。关了灯再看,果然有条友搬了张台到铁凳子边,桌上放一笔记本,放着悠悠的蓝光。 我的小脑筋一抽搐,也想干点儿能让别人关了灯趴窗边儿看的事儿。先想到裸躺在草坪上,但是一脱成名代价太高,而且我身材也不好。再一想可以在楼下喊安红讷向你,但是可能会被人报警。又一想干脆撅根儿棍儿把楼下内哥们儿边上的垃圾桶点着了吧,但是我还不会撅棍儿呢。要不抢他电脑吧,可是我跑得不快,抗击打能力也不成。 活得跟行为艺术似的,图什么啊?又没人看。还是趴窗户边儿上看别人吧! 12/12/2007 他说我快回北京了,
他说:给我再带件T恤。上次那件一直在穿。
出门在外时,他比我大。
讨论问题时,我们一边儿大。
向我问看法时,我比他大。
他喜欢下围棋,他说如果他有个儿子,一定培养他成为围棋全国冠军。
后来他迷上了在网上下军棋。赢得时候我们都很高兴,输的时候他很不开心。
他喜欢打乒乓球,在他们单位比赛好像拿了第二。
他还自学了游泳,好像还有滑雪。
有一阵他迷上了上网聊天和写博客。但是现在已经不写了。他对我说:不要玩博客,太浪费时间。
他喜欢吃蔬菜,我阿婆说他是我们家的吃菜王。
他很瘦,从来就没胖过。
他不抽烟,不酗酒。
他很浪漫,会常常送妈妈和我花。
一家人一起晚餐时会提议开瓶红酒来喝。
他旅行或出差到外地时,总是乱买东西。我在时拦也拦不住他。
他的柜子很乱。出差时拉上箱子说走就走。
他喜欢死了都要爱这首歌。因为它被改编成了《死了都不卖》。
他会拿妈妈和我的书看,还经常从北图往家借书。
他好像说过好多特有哲理的话,但是我突然发现自己想不起来。
虽然交流并不多,但他能一句话说到我心坎里,仿佛早已将我看透。 高中时我去补习数学
他说:数学不好就不要管了,发挥长项才好。
问他去过得最美的地方是哪里
他说:瑞士
我对他讲述别人看书有多么多时
他说:年轻人重要的不是博学,而是创造。
我问他恋爱问题时
他说:你还没有碰到一个天平座的人...都可以试试...现在换来换去真是一种奢侈,生活好了才会这样。
以前找一个人,结婚,然后过一辈子,多简单。
从苏丹回来时
他说:北京真是物质极大丰富。
问他我可不可以去越南时
他说:年轻人还是应该去一些发达地区看看。等到像他这般年纪就可以去冒冒险。
我军训之前
他说:把小命保住。
同学给我打电话时
他说:你小朋友找你。
问他什么是幸福时
他说:健康快乐。
平时给他打电话时
他说:要早睡觉,注意头部。你容易头疼。
给他打电话祝贺生日时
他说:不是每一个生日都要过得那么隆重的。只有小孩子才特别盼着过生日。
今天很高兴。你妈妈买了一个小蛋糕。
听到声音就够了。 我说爸爸我爱你的时候,
他说:我也爱你! 12/10/2007 每个人都是一种人12/5/2007 特约纯情我才知道teen还有这样的意思: teen 悲伤烦躁的teen time还有不到半年就过去了。这日子果然是越过越明朗。 暂时还要享受teenager的特权,比如崇拜偶像,比如看电影小说,比如白日发梦。 最喜爱的男影星是Nicholas cage, 那种成熟沧桑还有自我调侃的幽默感和坦然,不做作,不矫情。每次看到他的大长脸广告,心里就不由得激动一下。我还用他当过桌面,并且望着桌面在图书馆发过呆,不由自主地用手抹抹屏幕上他的脸——屏幕太脏了。 看魔戒那会儿特别喜欢阿拉贡,蓬乱的头发满脸沧桑,但眼神是那么坚毅,无畏无惧却有情有义。喜欢他不是神,不是精灵,而是个有血有肉的人,会衰老会死亡。就像教授说的:If one does not die, he must be stuck.阿拉贡像滔滔的江水向前奔腾,但终有一天也会汇入浩瀚的海洋和我们一样。还喜欢教父里的Michael,血钻里的Archer,鲁鲁修,镜等一众腹黑男,冷峻中偶尔也应剧情需要流露一丝真情,情以稀为贵,迷得我直捶桌子。不花痴么? 写书人里最喜欢杨绛。我没看过什么书,只是用自己鄙陋的见解去评判好坏。只觉得她是个比大多数人宽容的智慧淡定的女人,所以喜欢。另外,著书立说结婚生子一样都不耽误,还活得那么长,简直是偶像。 看什么小说电影,听什么音乐,创作者想让我们感动的时候,我都没忘留下赞同的眼泪。 发白日梦还嫌不够,早上醒来还要把晚上做的梦记下来。 笨,不光体现在IQ上,EQ也是:轻信陌生人,跟老师说话不知轻重,乱抛真心话不经大脑,该示弱不懂示弱,该温柔不识温柔,表达不出爱意,想不出话题...诸如此类不胜枚举。不傻么? 哥们儿,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弱智纯情:开头以为自己在调侃,现在发现写得都是事实。 都是“我”,都是自暴,难道不小女人么? 12/2/2007 想唱暑假在北京的某天,住奶奶家。早上起床走出爸爸常住的那间卧室,客厅的饭桌上早餐热气腾腾。收音机里开始放一首老歌(如果能够,我一定把它设置成背景音乐)。我突然站住了,你知道,我一向容易感动,那首歌就这么容易得深深触动了我。前一天那个电话,突然觉得已经与我无关。仿佛突然认不出一张本应认识的脸。遥远的事被狠狠推了一把,向远处一个趔趄。但是还不够远,那一刻我决定去新疆。 又是一年北京的冬天。那些伸向天空的光秃秃的树枝和灰白惨淡的天,还有被一片片工地割断的马路,一切应该都还是老样子吧。其实也没离开几个月,不过错过了又一个秋天而已。只是有点害怕,那种应该熟悉却陌生的感觉。仿佛旧情人撞街,有点尴尬。我想流动或漂浮的人们,其实多数时候是不想家的。只有当返乡的日子愈近,思乡之情才愈浓。 我其实挺享受失声的这些日子的,让我体会许多意会不必言传的美妙。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唱歌,你知道,我是多么喜欢唱歌。有人说我唱歌同说话是两种声音。想象,是否那根本就是另一个我呢?而且那个唱歌的我,仿佛比说话的我更真诚,更纯洁。连我自己都更喜欢那个唱歌的我:舒服,不说脏话不粗鲁,恰到好处,不走音。尽管现在声音仍有一点沙哑,还是想唱。只是太夜了,希望没有搅乱你们甜美的睡眠。 “对你的思念,是一天又一天。孤单的我还是没有改变。美丽的梦,何时才能出现?亲爱的你,好想再见你一面。秋天的风,一阵阵的吹过,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。你的心到底在想些什么,为什么留下这个结局让我承受。最爱你的人是我,你怎么舍得我难过。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,没有说一句话就走。最爱你的人是我,你怎么舍得我难过。对你付出了这么多,你却没有感动过。” 请勿联想,我没有情伤,也没有怨念。自己分析一下,大概离回北京的日子近了。归根结底, 刚看完蓝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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